来源:金砖智库CBGG 时间:2019-07-18
当今世界正面临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世界经济格局深刻调整,单边主义、民粹主义、保护主义抬头,经济全球化遭遇波折,多边贸易体制的权威性和有效性受到严重挑战。在此背景下,世贸组织似乎显得束手无策,而世贸组织当中最成功的贸易争端解决机制,目前也几近无法运行,作为全球治理的焦点和热点问题,WTO改革话题备受瞩目。改革迫在眉睫。
在此背景下,金砖智库(CBGG)和世界金融论坛(WFF)对世贸组织改革从几个方面进行全面和比较系统的梳理,从WTO改革的背景分析、改革主要诉求、本质分析等方面进行深入研究,报告认为:在当前国际形势下,WTO改革已箭在弦上,是大势所趋。WTO改革过程实际是世贸组织现代化的过程,应以发展的思路和眼光来解决当前面临的问题,而非将WTO多边贸易体制推倒重来。
报告认为,WTO改革首先要明确WTO改革的初衷,当前WTO面临的最迫切挑战是如何使其成员放弃单边主义,回到遵守WTO基本规则的轨道上来,同时要有更加严格的纪律防止滥用“国家安全”。对于WTO贸易争端解决机制,当务之急是打破大法官遴选程序的僵局,不能因为某一个成员的抵制而导致上诉机构瘫痪。
报告认为,WTO应恢复最根本的谈判功能,应更多关注发展中国家成员的利益,要建立自由、公平贸易新体制,要遵循系统化的原理进行统筹推动,要有明确的时间表与改革团队,并需要有相关的配套测试和标准来检验改革后的WTO是否变得更高效。
报告建议:第一,中国需调整心态主动迎接WTO改革。在改革谈判过程中一定要坚持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这是无可辩驳的事实。与此同时,随着中国的发展,中国将积极承担与自己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开放义务;第二,继续支持WTO改革的明确表态,中国应从自身情况出发,有理、有利、有节地维护自身权利、发出中国声音、提出中国诉求,积极承担大国责任,体现作为全球货物贸易第一大国的担当;第三,坚持WTO改革应该以发展为核心,照顾发展中成员的合理诉求;第四,坚持WTO的三项基本原则,WTO的核心价值和基本原则不能丢,应以支持自由贸易、维护多边贸易体制、反对保护主义为基本方向,不能逆时代潮流,不能开历史倒车。发展中国家的正当合法权益不能丢;第五,对WTO改革要做好打“持久战”的准备,风物长宜放眼量;第六,WTO改革的议题设计应分阶段、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第七,在WTO改革中张扬“中国主张”是我们的根本出发点;第八,应对WTO改革需加强稳外贸稳外资的系列改革措施;第九,要把WTO改革与中美贸易战结合考虑。
WTO改革策略分析与政策建议
报告全文
一、WTO改革的背景分析
从1995年成立至今,WTO已经走过二十多个年头。现在,它拥有164个成员,成员贸易总额达到全球贸易总额的98%,是当代最重要的国际经济组织之一。
自成立以来,WTO在“关税及贸易总协定”的基础上,覆盖范围不断扩大,从货物贸易扩展到服务贸易,贸易投资和知识产权保护等也被纳入其中。
WTO形成了以规则为基础、有约束力的机制,推进了世界贸易的发展,尤其是对发展中国家融入世界经济,提升发展中国家参与多边贸易治理的能力起到了积极作用。
WTO构建了一个稳定、法制化、以规则为导向的多边贸易环境,当发生贸易摩擦时,成员国可根据争端解决机制进行谈判。WTO促进各个成员国开放国内市场,例如削减关税和非关税壁垒,开放服务业等。在一些新的经济议题上,WTO也提供了谈判交流的场所。
随着全球科技革命蓬勃发展,全球产业链布局深刻变化,WTO的弊病也逐渐显露出来。
WTO需要更新相关规则,但WTO规则谈判功能遇到了很大障碍。从2001年开始,世贸组织成员之间开启了新一轮的多边贸易谈判——多哈回合谈判,旨在促进世贸组织成员削减贸易壁垒,通过更公平的贸易环境来促进全球特别是较贫穷国家的经济发展。按照计划,多哈回合本应在2005年前结束,但因涉及各方利益,谈判进程一波三折,被无限期拖延迟滞。
多哈谈判停滞不前,反映了成员国之间存在的分歧。发达国家希望通过降低货物贸易关税和削减非关税壁垒,推进服务业进入中国、巴西、南非、俄罗斯、印度等发展中国家。尽管发达国家处于全球价值链微笑曲线的两个高端,获取的利益最为丰厚,但全球价值链对其制造业造成了很大影响。尤其是美国、西欧制造业出现空心化,因此产生了调整和改革现代世界贸易体制的想法,核心是维护本国的经济利益。同样,发展中国家也有自己诉求。随着新兴工业化国家的竞争力和影响力不断上升,发展中国家希望借助改革,增加在WTO中的话语权。
除了贸易谈判机制遭遇挑战,WTO争端解决机制也面临瘫痪风险。据悉,WTO上诉机构目前只有三个法官,这也是做出裁决要求的最低人数。但从2019年12月开始将只有一人,美国一直阻挠法官任命程序,这意味着WTO将无法做出最终的上诉裁决。
也就是说,WTO的三大支柱——贸易政策审议机制、争端解决机制和贸易谈判机制,后两者均面临严峻的挑战,历经20多年构建多边贸易环境 WTO如今面临着失灵的挑战,改革成为大势所趋。
二、WTO改革的提出与进展
2017年7月26日至27日,世界贸易组织总理事会上美国代表表示WTO必须注意自己的体制性问题,且应在第11届部长级会议上启动对WTO的系统性改革谈判。在同一会议上美国代表还提交文件剑指中国,对中国经济模式进行指责,直言美国受到了不公正的待遇,可谓来势汹汹。
2017年8月,美国通过阻挠WTO争端解决机构(DSB)上诉机构启动法官候选人甄选程序的方式表达不满,而鉴于此甄选程序必须得到WTO所有成员的一致认同才可启动,除非WTO改变规则。美国试图通过此种方式倒逼WTO作出改变。
2017年12月10日至14日,世界贸易组织第11届部长级会议在阿根廷首都布宜诺斯艾利斯举行。美国和欧盟在会议上对WTO的实际效用提出批评。美国贸易代表莱特希泽认为,WTO现在失去了最主要的焦点,变成了一个专注于诉讼的机构;欧盟的贸易专员则表达了对WTO无法解决成员实际存在问题的担忧。此外,欧美日三方发表联合声明,称将在各层面展开合作,联手对抗扭曲市场的贸易做法和政策。
2018年1月22日,WTO争端解决机构(DSB)的常规会议上,美国以WTO需改革透明度问题为由再次拒绝了近60个WTO成员对于“尽快开启上诉机构法官候选人甄选程序”的请求。至此,由于美国对上诉法官遴选的持续阻挠,WTO争端解决体系中最为重要的上诉机构面临瘫痪。
2018年5月31日,美国贸易代表罗伯特·莱特希泽(Robert E. Lighthizer),日本经济产业大臣世耕弘成(HiroshigeSeko)及欧盟贸易专员西莉亚•马姆斯特罗姆(Cecilia Malmström)在巴黎举行会谈,并达成《欧盟-日本-美国制定更为严格产业补贴规则的基础界定文件》《关于技术转让政策和做法的联合声明》《关于市场导向条件的联合声明》等联合文件。文件多处表达出三方对WTO规则进行完善与改革的意愿,同时部长们重申并强调他们将坚决致力于推动未来与WTO谈判相关的讨论。
2018年7月25日,欧盟委员会主席容克(Jean-Claude Juncker)于当地时间7月25日前往华盛顿,就欧盟和美国之间的贸易紧张局势同美国进行会谈,并达成一系列合作协议,其协议核心合作原则包括“零关税零壁垒零补贴”、“增加美对欧盟能源贸易出口”、“降低美欧双方贸易障碍(就标准进行对话)”以及“对WTO进行改革”。
2019年3月27日,中国、法国发布关于《共同维护多边主义、完善全球治理的联合声明》称,两国倡导完善全球经济治理,推动经济全球化朝着更加开放、透明、包容、非歧视的体系发展,维护以规则为基础、以WTO为核心的多边贸易体制。两国认为WTO所有成员均应遵守其在WTO中的承诺和义务,以维护多边体系的牢固性和可信度。同时两国支持WTO进行必要改革,以增强其有效性和权威性,更好地应对当前和未来的挑战。双方共同支持中欧世贸组织改革工作组的工作,以推动在双方均抱有很高期待的WTO改革这一问题上取得进展。
在2018年7月第20次中欧领导人会晤发表联合声明中,中欧决定就WTO改革开展合作,并为此建立一个WTO改革副部级的联合工作组。随后在2018年年底的世贸组织(WTO)总理事会会议上,欧盟方面提交了两份改革方案,一份由欧盟、中国、加拿大、印度、挪威、新西兰、瑞士、澳大利亚、韩国等14个WTO成员共同提交;另一份则由欧盟与中国、印度和黑山共和国三方联合提交。该提案是中方就推进WTO改革、优先处理危及WTO生存的关键问题所提出的一项具体方案,也是中欧WTO改革联合工作组的一项积极成果。
2019年3月25日,世界贸易组织(WTO)原总干事、巴黎和平论坛主席帕斯卡尔•拉米(Pascal Lamy)在演讲中表示,处理世贸组织危机已迫在眉睫。如果我们需要一个全新的WTO,我们需要长期的努力。
2019年5月13日,中国正式向世贸组织提交《中国关于世贸组织改革的建议文件》,提出世贸组织改革四个方面的重点行动领域:一是解决危及世贸组织生存的关键和紧迫性问题;二是增加世贸组织在全球经济治理中的相关性;三是提高世贸组织的运行效率;四是增强多边贸易体制的包容性。中方就上述领域的具体问题提出了细化建议。
纵观历史,国际经济本就是在新秩序不断取代旧秩序这样循环往复的改革中螺旋式上升发展。在发展中国家迅速崛起、生产技术方法快速更迭的“新的风暴已经出现”的当下,WTO改革可谓箭在弦上。置身于国际经济利益重新分配的改革浪潮中,各国逐利而动亦属正常,老牌强国如美国欧盟自然想继续稳坐第一把交椅。虽然特朗普屡屡扬言要离开WTO另建新群,并发动“贸易战”,但可以看到的是,所有这些都不足以颠覆现有体制,反而是为现有体制改革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契机,而改革的最终落脚点是对现有规则的修改与重新制定。顺应改革趋势、认清问题所在、提出切实可行的改革方案远比炮轰霸权主义、单边主义、保护主义等等要重要得多。改革是个长期的过程,尽管中国已经正式向世贸组织提交了《中国关于世贸组织改革的建议文件》,下一步的策略分析和政策选择重要性更为凸显。
三、WTO改革的主要诉求
“WTO改革”甚嚣尘上,各方亦闻风而动,反映最为集中的WTO问题以及改革最大阵营欧美日相关改革设想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WTO争端解决机制(DSB)
尽管被誉为“WTO皇冠上的明珠”,争端解决机制绝非完美。首先,争端解决小组及上诉机构的部分裁定超出WTO现有规则范围,增加或减少了WTO成员的权利与义务,且有时会纳入与争议事项无关或无助于解决争端的内容。其次,案件审理时间过长,上诉机构未能完全遵守“争端解决规则与程序谅解”之规定在90天内作出裁决,影响上诉机构功能,有“重返GATT时代”之嫌。此外,WTO允许上诉机构法官在任期届满的情况下继续参与其尚未结案的审理工作,这也是为美国诟病最深的一点。
对此,欧盟在2018年7月初讨论的《WTO现代化方案》中表示,应积极推进WTO争端解决机制改革。欧盟主张在保留和进一步强化DSU主要特点和基本原则的基础上,上诉机构可向当事方建议自愿集中上诉的范围,并采取适当措施,缩短报告篇幅,提高效率。在上诉机构中,通过增加成员的数量、独立性和任期,确保地域平衡,健全解决贸易问题的机制,帮助更多成员在诉讼前就实现具体贸易问题的解决,从而全面提高DSU的效率和公平性。
(二)透明度问题
无论在何种组织与制度框架下,透明度问题都可谓为各国为最关切的问题之一,此次WTO改革浪潮中,各改革倡导国,尤其是发达国家更是将WTO透明度问题推到风口浪尖。他们认为,世贸组织一些成员对各自国土范围内给予或维持的补贴未予或大部分未予告知,这使得其他世贸组织成员无法评估贸易影响,也无法了解已告知的补贴方案的运作情况,存在扭曲市场的大规模补贴和国有企业导致的不公平竞争环境。而这势必会给其本国工人和企业带来不公平竞争环境、阻碍新技术的开发和应用、破坏国际贸易的正常运行。
除制定更为详细的市场经济判断标准,欧美日针对透明度问题作出的改革设想是,联合采取多项行动以制定更为严格的产业补贴规则,明确并改进世贸组织现行的产业补贴规则,确保某些新兴发展中成员不会规避规则的适用条款,同时建立世贸组织成员充分履行其告知义务的直接或间接激励机制。对最有害的补贴类型,要么彻底禁止,要么补贴国有义务证明该补贴不会对其他国家造成商业损害。通过制定新的规则提供有针对性的补救措施,解决与产能过剩有关的补贴问题,同时努力加强世贸组织规则的规定,从而收集更多有关补贴及其影响的信息。
(三)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利益协调问题
在经济全球化速度不断加快的宏观背景下,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矛盾更为突出与深刻。发展中国家迅速崛起,相对固化的国际分工出现松动,其谋求发展的期待利益与发达国际不愿放弃既得利益的对立立场产生碰撞。特别是在技术转让与知识产权方面,欧美强调协调有效机制,制止政府主导和不公平地促进以获取技术和知识产权并促使向国内公司转让技术为目的的对外国公司和资产的系统投资和收购。任何国家不得通过如合资企业要求、外国股本限制、行政审查、许可程序或其它手段等要求或强迫外国公司向国内公司转让技术。并同意深化合作和信息交流以找到有效手段解决美欧日以外国家包括有害的强制技术转让政策和做法在内的扭曲贸易政策,在适当时机在世界贸易组织寻求解决争端的程序。欧盟更是在《WTO现代化方案》中直言应调整WTO当前对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的区分,建议并鼓励成员逐步退出WTO框架下的“特殊和差别待遇”,并且在退出的方式选择上兼顾时效性与灵活性。
四、WTO改革的本质分析
(一)WTO改革是大势所趋
在当前国际形势下,WTO改革已箭在弦上。WTO面临生死存亡危机更为深层次的原因在于以下三方面。
第一,中国等新兴国家经济实力的增长打破了世界经济原有格局,美国等传统西方经济强国竞争优势下降,全球贸易利益分配发生历史性变化,WTO体制及其规则体系未能作出调整加以适应,导致各方均表示不满。
第二,科学技术的进步对全球市场特别是制造业造成巨大影响,全球产业布局及劳动力市场急剧分化,而大多数国家政府未能及时作出有针对性的经济政策调整,生产力严重下降、失业率上升,导致国内民粹主义、保护主义势力抬头,对奉行贸易自由化的WTO多边贸易体制形成巨大冲击和破坏。
第三,WTO的成立并未改变其前身GATT固有的“契约”性质,未能成功转变为全球贸易治理组织,缺乏现代治理所应当具有的权威性和高效率,导致全球贸易政策及规则制定严重滞后,其体制机制日益僵化,直至濒临死亡边缘。
以上三方面的因素,导致WTO当前面临的生存危机,WTO改革的必要性也在于此。
尽管存在以上问题,甚至是严重缺陷,应当强调的是,WTO体制在当前乃至未来很长一段历史时期内,仍不失为支撑国际贸易运行的全球性体制,其代表的多边贸易体制及其法律规则体系将依然发挥重要作用,特别是其奉行的推动贸易自由化宗旨、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原则、以规则导向解决贸易争端等基本原则和理念,仍然闪烁着人类智慧和国际法治进步的光芒,不仅没有过时、也不会过时,而且在WTO改革中必须坚持并强化。
(二)WTO的改革过程实际是WTO现代化的过程
近年来,全球政治和贸易领域发生了很多重大事件,众多争端兴起。在不远的将来,国家间的关系将更趋紧密,这将不仅仅体现在贸易层面,在生产、投资、信息交换等诸多领域都将如此。WTO未能紧随世界发展的步伐,有些滞后。现在WTO仍主要关注货物贸易和关税问题,信息、数据等尚未被纳入贸易框架,这已远落后于当下数字经济的发展,应成为WTO改革的重要方面。WTO的作用正在不断弱化,随之兴起的是各种地区贸易机制和地区合作,但WTO仍是全球经济重要的助推剂。目前的改革进程正是需要WTO能更及时地适应最新趋势。此外,WTO改革也应考虑与低碳经济和应对气候变化相协调。
当下全球的贸易动荡虽然不足以彻底颠覆现有秩序,但提供了一个讨论WTO问题的契机。在WTO的改革进程中,应重点关注规则的改进。日本、欧盟、英国、美国等多国均要求WTO改进规则,多哈回合谈判无果而终的部分原因与WTO改革相关,经济模型的选择也增加了改革的困难:是提出统一的经济发展方式?还是明确一些基本原则让不同成员在此基础上自行选择合适的发展模式?
WTO改革就是解决WTO多边体制前进道路上遇到的问题,说到底,这些问题都是发展中的问题,应以发展的思路和眼光来解决,并非将WTO多边贸易体制推倒重来。对此,应当保持足够的清醒。
五、WTO改革将走向何处
WTO在决策和功能等方面的问题日渐凸显。同时,美国对WTO不满而采取的单边行动使中美贸易摩擦不断升级。在此背景下,各界对WTO改革的关注持续升温。多边机制的意义何在?WTO改革又应走向何方?
(一)要明确WTO改革的初衷。
当前WTO面临的最迫切挑战是如何使其成员放弃单边主义,回到遵守WTO基本规则的轨道上来,同时要有更加严格的纪律防止滥用“国家安全”。把一般商品贸易与国家安全联结在一起作为贸易保护主义的借口,已遭到许多WTO成员包括其盟友的普遍抵制。在这个重大原则问题上,WTO应当坚持并有所作为。
对于WTO贸易争端解决机制,当务之急是打破大法官遴选程序的僵局,不能因为某一个成员的抵制而导致上诉机构瘫痪。总体上,相较许多国际组织和一些国家的司法机构,WTO争端解决机制获得的肯定更多。且多哈回合谈判中已提出许多建议,以处理好某些裁决超出WTO现有规则范围、陈述与裁决的篇幅过多、案件审理时间过长等问题。
(二)WTO应恢复最根本的谈判功能。
多哈回合谈判无果而终,目前一些成员旨在推动电子商务、投资便利化、中小企业等新议题的讨论,而相当一部分发展中成员并不十分积极。原因在于多哈回合谈判是“发展回合”,谈判宗旨是重点解决发展中成员的关注与诉求。这个承诺还没有兑现就转入新议题,显得有些生硬。将两者有机结合或有助于新议题的推进。
(三)WTO改革应更多关注发展中国家成员的利益。
如果说WTO存在不公平的话,首先是对发展中国家不公平。特别是乌拉圭回合增加了服务贸易、TRIPS与《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TRIMS)协议内容后,发展中国家成员在WTO的权利与义务出现了巨大反差。讨论WTO的改革方向时,应当对发展中国家成员的各项关注与诉求给予充分考虑。
(四)WTO改革要建立自由、公平贸易新体制。
在贸易协商方面,近年来,欧美国家存在对贸易与制造业、贸易与就业的误解。特朗普政府试图通过征收关税使投资和制造业回流美国,但从长远看并不是明智之举。WTO应在市场准入和贸易规则上设立一套基于全球价值链的新的贸易对话机制。
随着越来越多的双边和区域层面高水平经贸协定的商签生效,特别是美墨加协定、TPP和CPTPP、欧日和欧加协定等大型经贸协定的签订,新一代全球经贸规则的框架和内容已逐渐浮出水面。其从双边、区域层面向多边层面渗透,将是未来的趋势,也必将影响到WTO新规则的制定。一个“自由贸易+公平贸易”的多边经贸新体制,有可能成为WTO现代化改革的目标。
首先,新体制涵盖的重点领域将从边境措施转向边境内措施。乌拉圭回合所确立的WTO多边贸易规则所涵盖的领域,主要是边境措施,如关税、配额、进口许可、原产地、海关估价、技术性贸易壁垒、贸易救济措施等。这些规则所解决的主要是“自由”贸易问题。在WTO的努力下,全球关税水平大幅度下降,非关税措施得到约束和规范,贸易自由化程度不断提高,贸易便利化程度也在提升,自由贸易的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已经得到解决,继续深化的空间有限。
相对而言,WTO现代化改革所涵盖的新一代贸易规则主要是边境内措施,是影响贸易活动的国内政策,如知识产权、国际投资、政府采购、竞争政策、产业政策、环境保护、劳工标准、国有企业等。这些领域更多涉及的是国内规制协调和结构改革,很多属于“公平”竞争和“公平”贸易的范畴。
其次,新体制的“公平”须体现出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利益的整体公平。乌拉圭回合协议体现出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在知识产权和服务贸易、农业和纺织品服装等领域的利益交换,总体而言对发展中国家并不公平,因而发展中国家推动多哈回合成为发展回合。
诚然,WTO各成员的发展水平和发展阶段不同,开放的程度和承受风险的能力也不同,但不能因此而出现发达国家做出较少让步,而发展中国家做出较多让步的局面。在新的WTO改革方案中,需要平衡多哈发展议程与新议题之间的关系,需要更多考虑发展中国家的整体利益。
再次,对每个成员而言,新体制的“公平”须体现出权利义务综合平衡原则。权利和义务相平衡是中国复关入世的基本原则。WTO改革只有遵循如此原则,才能使各成员在不同领域进行利益平衡,从而说服国内利益集团同意WTO改革方案。
而且,权利和义务综合平衡不仅要体现在各议题之间,还要体现在开放的“增量”上,即坚持“边际互惠”原则。这意味着一成员新增的开放义务,应对应着其他成员大体相当的增量开放。鉴于不同国家市场开放程度的差异,“边际互惠”原则会将开放压力推向发达国家,迫其在所谈领域或其他领域进行让步。
对中国而言,随着履行入世承诺、自主开放措施落地,在货物、服务、资本等领域的市场准入问题逐渐告一段落;下一阶段高水平开放的重点,将转向公平竞争问题,致力于构建公平竞争体系。从这个角度看,WTO新体制符合我国进一步深化改革开放的总体方向。
(五)WTO改革需要统筹推动
WTO改革需要遵循系统化的原理进行统筹推动,要有明确的时间表与改革团队,并需要有相关的配套测试和标准来检验改革后的WTO是否变得更高效。
六、对WTO改革的政策建议
第一,调整心态主动迎接WTO改革。
当前时期,国际国内环境发生了剧烈变化。中国已无必要继续保持所谓的“卧薪尝胆”、甚至“委曲求全”式的发展心态,世界各国对中国的要求与期待也已经大大不同于20年前或10年前。面对WTO改革,全国上下要有定力,有自信,对国内过激的民族主义情绪要加以引导,不能随波逐流。我们要培养遵守国际规则的意识、责任意识,显示负责任大国的风度,以实际行动占领道义制高点,为实现和谐世界作出贡献。同时,我们在改革谈判过程中一定要坚持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这是无可辩驳的事实。与此同时,随着中国的发展,中国将积极承担与自己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开放义务。
第二,继续支持WTO改革的明确表态。
新事物取代旧事物、一切事物皆随着历史条件的变化而不断向前发展是唯物主义辩证法以及长期实践所证明的客观规律,各国际组织自建立以来的发展与变革也不断验证着这一规律。作为促进全球贸易自由化的国际组织,WTO自然不会例外。在国际经济发展日新月异、国际局势风云变幻、社会历史条件发生深刻变革的当下,对WTO进行改革的必要性毋需多言。同时,虽然WTO在实践中显现出诸多弊端,但其在破除贸易壁垒推动贸易自由化的过程中所发挥的积极作用亦不容忽视,因此,对WTO进行改革相对于特朗普最初扬言的退出与废弃显然是更为负责与积极可取的态度。
置身于改革浪潮之中,中国要怎样有所为有所不为,这不仅为国际各方所关注,亦是中国当下所面临的紧迫问题。诚然,中国自入世以来在WTO框架下受益颇深,但同时也不可避免地承受了WTO各种弊端的冲击。我们现在要做的是从自身情况出发,有理、有利、有节地维护自身权利、发出中国声音、提出中国诉求,积极承担大国责任,体现作为全球货物贸易第一大国的担当。
第三,坚持WTO改革应该以发展为核心。
WTO的改革,应该以发展为核心,照顾发展中成员的合理诉求。根据WTO的规则,每个成员可以自我认定为发展中国家或是发达国家。但是实际上,虽然WTO成员可以自指定为发展中成员,其他成员也可在谈判中对其身份表示异议,但发展中成员在多大程度上能享受特殊与优惠待遇,实际上是谈判的结果。
WTO的改革不仅要考虑发达国家的利益,也要充分考虑发展中国家的利益。WTO非常有智慧的安排就是授权条款,也就是根据各国发展阶段、竞争力的不一样,有差别地实行对待。现在美国政府简单诠释所谓的对等原则,实际上是忽略了WTO的这个原则。此外,在改革中,主要的大国要加强合作,共同发挥好大国的领导力,这也是大国履行自身责任的重要体现。
第四,坚持WTO的三项基本原则。
首先,WTO的核心价值和基本原则不能丢。应以支持自由贸易、维护多边贸易体制、反对保护主义为基本方向,不能逆时代潮流,不能开历史倒车。
其次,发展中国家的正当合法权益不能丢。改革的目的应是使各国更公平地分享全球化发展成果,而不是使南北差距进一步扩大。WTO应当继续支持发展中国家更好融入全球价值链,继续保障发展中国家理应享有的特殊和差别待遇。WTO的改革过程中,必须要给予发展中国家特殊和差别待遇,这是WTO的原则。美国提出所谓的发展中国家“毕业标准”,会给WTO改革的谈判带来困难。
另外,协商一致的精神不能丢。WTO改革触及各方切身利益,需要广泛、充分地协调,听取各方意见,特别是听取和尊重发展中国家的意见。通过共同参与WTO改革讨论,使不同成员均能长期受益应当是改进WTO的重要方式。
第五,对WTO改革要做好打“持久战”的准备,风物长宜放眼量。
须知,改革是一个长期而复杂的过程,绝不可能一蹴而就。WTO改革是很复杂的过程,不仅西方发达国家,很多发展中国家成员对现有的WTO规则和条例也有不满。现在对WTO改革的首轮讨论由其“规则制定者”美国、欧盟和日本提出。中国也提出了改革,以更多维护发展中国家成员的权益,希望WTO改革更多体现发展中国家的理念与需求。正因为改革非常耗时,所以需要找到关键的改革点并在谈判前确定改革的目的。同时,由于成员数量众多很难达成共识,应由代表发达国家和代表发展中国家声音的关键成员率先在一些关键领域达成共识。最惠国待遇、自由贸易应该成为WTO改革的关键。中国在WTO改革与未来发展中将扮演重要角色,G20等机制可以成为初步讨论WTO改革的平台。
第六,WTO改革的议题设计应分阶段、先易后难、循序渐进。
WTO改革涉及各方根本利益且各方立场迥异,无疑是一项艰难的系统工程。议题设计是WTO改革的前提,是WTO改革最终成功的基础,预示着WTO多边贸易体制的未来发展方向。尽管面临巨大困难,但中国应积极作为,推动WTO成员方在这方面尽早达成最大限度的共识,为WTO改革的最终成功做出应有的大国贡献。
本着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的方针,建议中国提出以下三个阶段的WTO改革议题方案。第一阶段改革议题:WTO投票权制度、争端解决机制、透明度。第二阶段改革议题:反倾销和反补贴规则、农产品补贴、知识产权保护规则。第三阶段改革议题:国有企业与竞争法规则、国际投资法规则、互联网交易规则、国际贸易与可持续发展规则、国际贸易与人权规则。
技术转移将是WTO改革的重要内容。目前,发达国家的科技已经发展得很成熟,也实现了利益制度化,但发展中国家想要进入这一领域存在很多困难,与发达国家的科技鸿沟在扩大。此外,农业补贴、国家安全等关乎发展中国家切身利益的问题也都需要纳入WTO改革议题中来。
第七,在WTO改革中张扬“中国主张”是我们的根本出发点。
加入WTO以来,中国始终坚定维护以规则为基础的多边贸易体制,广泛参与WTO各项事务,全面参与多边框架下的各项谈判和对话磋商,推动WTO更加重视发展中成员的关切,全力支持发展中国家融入多边贸易体制,是多边贸易体制的积极参与者、坚定维护者和重要贡献者。
WTO改革既给中国带来新压力,也提供了新机遇。中国要主动把握国际贸易环境新变化,与各方一道携手推动WTO改革,寻求建立和完善多边贸易规则,推进多边贸易体制更好地造福全人类。要避免被边缘化,尤其需要注意以下几方面:
积极参与WTO改革进程。坚定支持以WTO为核心的多边贸易体制,履行WTO成员责任,以主动的态度和行动全面参与WTO改革工作,统筹考虑提出中国建议和诉求,维护在规则制定中的话语权。
坚持WTO改革应平等磋商。未来的WTO改革绝不应根据特定国家或者集团单方面的要求来进行。相反,我们应该寻求的是,使各成员都能有效参与、共同协商,来改进和提升基于规则的贸易体系。
努力做好自己的事情。化压力为动力,坚持推进改革开放,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
第八,应对WTO改革需加强稳外贸稳外资的系列改革措施。
当前稳外资的关键是避免贸易摩擦可能带来的大规模外资撤资。需要考虑对受贸易摩擦影响的企业(包括内、外资企业)给予适当的补贴,而出口退税、降低进口关税、用地审批等都可以成为政策手段。
面对贸易摩擦的严峻挑战,外资政策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外资准入的放开是一方面,更重要的是运营阶段的待遇问题。另外,新政策、好政策要强调落实,特别是抓住关键行业、关键企业的关键投资,促进一批重大项目落地。从外资流入总量上看,服务业和高科技产业是关键增长点,如何保持和进一步促进这方面的外资增长非常重要。
将符合条件的外资项目纳入重大建设项目范围,或依申请按程序加快调整列入相关产业规划,给予用地、用海审批等支持,并加快环评审批进度,降低物流成本,推动项目尽快落地。
要扩大鼓励外商投资范围,将外商再投资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政策适用范围从鼓励类外资项目扩大至所有非禁止项目和领域。
第九,要把WTO改革与中美贸易战结合考虑。
两者都由美国发起,本质均为对中国的绞杀,表面上是意识形态、发展模式、发展规则之争,实质是对威胁美国霸主地位的无情打击。两者是“中美之战”这次总体“战争”中的具体战役。时间上,两者都会是持久战,会与朝鲜战争类似,形成边打边谈的局面。美国将联合以五眼联盟为代表的西方国家一起向中国发难。在这次旷日持久的“战争”中,中国人民需上下一心、同仇敌忾、坚定必胜的信心是最重要的。得道多助、失道寡助,中国必将在这两场战役中取得最后的胜利。(报告作者:金砖智库CBGG和世界金融论坛WTO改革研究课题组